关于《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盖州市妇女发展规划和盖州市儿童发展规划》意见征集的结果反馈
盖州市“两个规划”目标任务设定主要依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辽宁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辽宁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营口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营口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盖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妇女儿童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编制工作2022年6月开始起草,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指导性,先后两次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2年10月10日已结合工作实际,采纳部分意见建议,进行了2次修改完善。
特此说明。
盖州市妇儿工委
2022年10月10日